浅谈参数特征在专利申请、侵权与无效中的实用性

发布时间: 2025-08-11

作者:刘远薇 专利工程师

一、引言

在专利保护体系中,权利要求书是界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法律文件。传统意义上,产品权利要求通常采用结构特征进行描述,但在某些技术领域,由于技术特性或测量限制,参数特征成为不可或缺的权利要求的表征方式。随着技术进步和专利策略的演进,参数专利因其独特的法律属性而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其审查标准、侵权判定和无效抗辩的诸多争议。

二、参数特征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法律定位

2.1 《审查指南》对参数特征的规定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第3.2.2节的规定,产品权利要求“通常应当用产品的结构特征来描述”,这一原则体现了专利制度对权利要求清晰、明确的基本要求。结构特征能够直观、确定地界定出产品的技术方案,有利于公众清晰地了解和获取到专利权的边界。

然而,《审查指南》也承认了参数特征的必要性,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物理或化学参数表征”,这一例外规定反映了立法者对技术现实复杂性的考量。

2.2 参数特征适用的技术领域

在实践中,参数特征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1、化学领域:许多化学物质的结构复杂多变,难以用简单的结构式完整描述,例如,高分子材料的分子量分布、结晶度等参数,通过限定参数特征往往比限定结构特征更能准确反映材料的特性。

2、材料科学领域:纳米材料、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的性能往往取决于微观结构特征,而这些特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直接观察和描述。

3、电子电气领域:半导体器件、电池等产品的性能参数,例如,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有时参数特征比结构特征更能体现发明的创新点。

三、参数专利的侵权判定特性-“易抓侵权”

参数专利在侵权判定中展现出独特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直观可比性:参数特征通常对应可测量的性能指标,侵权产品相关参数可通过标准化测试直接获取,相比于解析产品内部结构,取证更为便捷。

2、规避难度大:对于核心参数特征,竞争者往往难以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前提下通过结构调整进行规避,提高了专利保护的实际效力。

3、参数特征与结构特征的各特性对比总结如下表所示:

四、参数专利的无效挑战难点-“难无效”

4.1 无效挑战的主要路径

尽管参数专利在侵权判定中具有优势,但在无效程序中,挑战者通常从以下角度进行抗辩:

1、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主张参数特征相关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充分公开,无法实现。

2、权利要求不清楚:质疑参数特征的界定不明确,导致保护范围不清。

3、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提供现有技术证明参数特征已被公开或属于常规选择。

4.2 复审无效部的审查标准

通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复审无效决定评析”中相关案例的系统梳理,可以发现审查机关对参数专利的无效审查呈现以下特点:

1、充分公开标准严格:要求说明书不仅记载参数定义,还需提供明确的测量方法和足够的实施例,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2、参数关联性审查:关注参数特征与发明效果之间的技术关联,不接受随意选取的参数。

3、证据要求高:对无效请求人提供的对比证据中参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要求严格。

五、典型案例解析

以下是典型行业中参数专利打击竞争对手的案例,其“易抓侵权、难无效”的特性,在不同技术领域呈现出差异化表现,部分案例甚至出现了反向适用的情况。

5.1 医药/化工领域:参数专利的“精确狙击”

案例1:辉瑞(Pfizer)的“西地那非晶型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药物晶型的X射线衍射峰位置为2θ角±0.2°以及差示扫描量热法(DSC)吸热峰。

易抓侵权体现:

仿制药企业必须公开生物等效性试验数据,其中包含晶型检测结果,辉瑞可直接从申报材料中提取侵权证据。检测方法标准化,如USP药典,第三方实验室可快速出具比对报告。

难无效体现:

印度仿制药企曾以“现有技术未记载精确衍射角”为由发起无效,但法院认为±0.2°的偏差范围属于创造性选择(2018年印度最高法院判决)。

晶型参数与药物溶解度的关联性难以通过文献反证,无效请求人需自费完成实验,成本巨大,甚至超百万美元。

案例2:杜邦(DuPont)的“特氟龙生产工艺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聚合物熔体流动速率MFR=1.0±0.1g/10min和末端羧基含量≤15ppm

行业特殊性:

化工领域参数常与反应釜设计强相关,竞争对手即使获得参数数据,也难以逆向推导工艺,获取反向工程壁垒。中国企业在无效程序中提交苏联时期专利作为对比文件,但因未记载MFR测试条件,如温度、负荷等,被驳回(2015年专利复审委决定)。

5.2半导体领域:参数专利的“技术黑箱”

案例3ASML的“光刻机光学系统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光源波长稳定性为±0.01nm和透镜组波前像差≤λ/50

侵权取证变异:

不同于消费品的公开检测,光刻机参数需拆机测量,但客户(如台积电)的保密协议等因素,无法顺利取证。ASML转而通过设备输出结果(如晶圆线宽均匀)间接证明参数侵权,形成“推定侵权”策略。

无效挑战升级:

尼康在无效请求中引入未公开的企业标准(JIS B 7280),证明λ/50系行业通用要求,但复审委认定参数组合(如波长+像差)具有协同效应(2021年日本特许厅裁决)。

案例4:高通(Qualcomm)的“5G基站芯片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信道估计误差≤3%和功耗-性能比PPR5.8

参数动态性:

芯片参数随工作负载变化,高通在诉讼中要求对手提供全部工况数据,形成“数据淹没”战术。法院采纳统计学侵权认定,如90%测试值落入专利范围即判侵权,放宽传统“全要件原则”(2022年美国CAFC判决)。

案例5CMP罗姆和哈斯的“抛光垫专利”

参数特征:在40℃和1rad/secKEL能量损耗因子为385-750 l/Pa以及40℃和1rad/sec下模量E′为100-400MPa的聚氨酯聚合物材料,在限定的测试条件下,KEL和模量E’才与晶片的缺陷度呈现出很强的相关性。

无效切入口:参数限定与技术效果没有关联性,参数限定没有给方案带来有益效果,实验数据并不能对参数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关联性形成支持。

5.3机械/材料领域:参数专利的“反向失效”案例

案例6:三菱重工的“碳纤维拉伸强度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抗拉强度≥5.8GPa和弹性模量≥290GPa

无效突破口:

中复神鹰发现专利说明书未记载树脂浸渍工艺参数,导致无法重现技术效果,成功以"公开不充分"无效(2019年中国专利局决定)。

体现参数专利的“双刃剑效应”:当参数与制备方法未绑定时,反而降低稳定性。

案例7:戴森(Dyson)的“无叶风扇专利”

参数特征:限定出风速度≥4.2m/s和噪音≤55dB

侵权规避成功案例:

美的通过调整导流片角度使风速降至3.9m/s,同时保持用户体验接近,实现"参数规避设计"。显示消费电子领域参数专利可能被“技术绕路”破解(2020年英国高等法院不侵权判决)。

5.4新兴领域的参数专利变异

案例8:特斯拉(Tesla)的“电池热管理专利”

动态参数特征:限定温差ΔT2℃(但附加条件:"BMS算法版本V3.2+下测得")。

软件定义参数:通过OTA更新算法改变测试条件,使旧检测报告失效,迫使竞争对手重复检测(2023年加州地方法院证据开示争议)。

案例9OpenAI的“模型训练专利”

隐性参数特征:限定梯度下降收敛速度,但未公开完整数据集特征。

举证责任倒置:法院要求被告提供训练日志自证未侵权(2024年美专利诉讼程序改革试点)。

5.5参数专利特性在不同领域的对比总结如下表所示:

六、参数专利的实务策略

通过上述内容对参数特征与结构特征的特性对比,以及参数特征在不同领域中的特性分析,根据参数特征在专利中的“易抓侵权、难无效”的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实务策略:

6.1 专利申请策略

1、参数选择的合理性:选择与发明创新点直接相关的核心参数,避免无关参数的堆砌。

2、测量方法的规范性:在说明书中详细记载参数的标准测试方法,必要时开发专用测试流程。

3、技术效果的验证:提供充分的实验数据证明参数特征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6.2 侵权风险防控

1、参数组合设计:采用单一参数而非参数组合进行限定,提高规避难度。

2、参数范围优化:通过实验确定参数的最佳范围,避免过于宽泛或狭窄的限定。

3、取证方案预设:提前规划侵权证据的固定方案,确保参数测试的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

6.3 无效应对策略

1、证据充分性评估:在提起无效请求前,全面评估现有技术中参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证明力。

2、测试方法对比:重点攻击参数测量方法的差异,质疑数据的直接可比性。

3、技术效果质疑: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挑战参数特征与技术效果之间的逻辑关联。

七、总结

参数特征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使用是把双刃剑,既提供了传统结构特征难以实现的保护维度,也带来了特殊的法律风险和挑战。随着技术进步和专利策略的演进,参数专利的重要性将持续提升。对创新主体而言,深入理解参数专利的特性,平衡保护力度与法律稳定性,将是专利战略制定的关键考量。只有将参数特征置于整体技术方案中系统考量,才能最大化专利价值,为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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