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说明书附图提取特征进行创造性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14

作者:刘国萍 专利代理师

一、引言

在审查意见答复时,基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1、说明书中补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技术特征并且借助原说明书附图表示的内容不能毫无疑义地确定的,被认为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对于附图中明显可见并有唯一解释的结构,允许补入说明书并写入权利要求书中。

因此,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附图中所表示的内容虽然在说明书中没有相应的图例或文字描述,但能够从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特征,如各个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或相对运动关系或其他定性关系,可以引用这些技术特征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二、简要分析

在答复创造性审查意见时,如果不能将本申请的区别技术特征A和对比文件的特征B进行显著区别,可换个思路:利用本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对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文字进行辅助理解,并进行如下初步思考:

1、根据附图,区别技术特征A和对比文件的特征B的结构是否存在区别?

2、是否可以根据附图中体现结构特征A',并将该结构特征A'用文字表述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使本申请的区别技术特征A和结构特征A'结合后与对比文件的特征B具有明显不同,即技术特征A+结构特征A'结合后与特征B进行特征比对并进行争辩。

基于附图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

只有从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确定的技术特征,才能作为申请文件修改的依据,否则会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是指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修改内容和原申请文件明确记载的内容进行比较时,可以参照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将原申请文件明确记载的内容与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进行合理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去判断应当是准确的且唯一的,而不允许是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技术特征。

、案情介绍

案例1

发明专利申请号201610933814.X,专利名称“一种电器包装盒”(以下简称“申请1)。

参见下面申请1的图1-4申请1权利要求1为:

1. 一种电器包装盒,其特征在于,包括盒体(1)及设于所述盒体(1)内的内衬,所述内衬包括顶部衬垫(2)和底部衬垫(3),所述顶部衬垫(2)和/或所述底部衬垫(3)上设有至少一个缺口(7),所述缺口(7)上设有盖板(8)。

 

图1

 

图2

 

图3

 

图4

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1(CN201942166U)公开了一种电子产品包装盒,如下面图5所示,电子产品包装盒也是一种电器包装盒,包括盒体1及设于所述盒体1内的内衬,所述内衬包括第一盖板222(相当于顶部衬垫)和配件盒2(相当于底部衬垫),所述第一盖板222/或所述配件盒2上设有至少一个低台阶面23相对于高台阶面22构成的缺口,所述缺口上设有第二盖板232(相当于盖板)。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技术方案实质上是相同的,且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并能实现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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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可知,对比文件1在配件盒的表面形成一高台阶面22及一低台阶面23,并在高台阶面22与低台阶面23上分别设置容置槽221和容置槽231,以容纳产品。

而申请1公开了缺口7的设置位置并利用盖板8盖设于缺口7的技术方案,虽然没有明确给出缺口7的具体功能应用,但从说明书附图3和图4中,可以得出散件5设置于缺口7内,因此,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的是,缺口7用于容置电器的散件。其次,说明书3页最后一段记载了“缺口7和盖板8的形状相同、厚度相同。在生产制造时,制备形成缺口7时裁剪下来的部分可用于盖板8使用,该部分采用“偷料设计”,即可以通过设置缺口7可增加散件5的储物空间”。

由此可知,申请1的缺口7与对比文件1所谓的缺口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同。申请1的缺口7直接用于容纳产品,缺口7和盖板8配合实现了更好的对散件5进行固定,避免出现固定不牢的状况。然而对比文件1在高台阶面22与低台阶面23上分别设置容置槽,通过将主件和配件分别放置于对应的容置槽,从而达到对主件和配件的收纳、隔离以及固定的目的。同时,通过将第二盖板232覆盖于低台阶面23,用于对低台阶面23的密封,并且通过将第一盖板222覆盖于高台阶面22,用于对高台阶面22的密封。如果对比文件1仅仅设置高台阶面23与低台阶面22,并没有设置相应的容纳槽,尽管有高台阶面22与低台阶面23组成的缺口和第二盖板232,也无法放置主件和配件,更无法达到对隔离以及固定的目的。

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申请1与对比文件1的主要区别在于,本申请的缺口7和底部衬垫3共同配合用于容纳电器的散件5,并且在缺口7上盖上盖板8用于保护和隔离电器的散件5。然而对比文件1则是在配件盒的表面形成一高台阶面23及一低台阶面22,并在高台阶面23与低台阶面22上分别设置容置槽,以容纳产品。其中,台阶面只是为第二盖板232提供了放置空间,并且第二盖板232只是用于覆盖容置槽内的产品,并没有起到隔离产品的各部件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申请1在制备缺口时,只需在底部衬垫3上切割一个缺口7即可实现对产品的容纳、隔离及固定,而对比文件1则需要在配件盒的低台阶面22上另外开设容置槽,以实现低台阶面22容纳产品的作用,制作工艺复杂,不易实现。

因此,可以根据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结合说明书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推出的技术方案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并以此为区别技术特征对审查意见进行争辩。因此,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在权利要求中增加了“缺口7用于容置电器的散件”这一技术特征,并结合其他修改对审查意见进行了答复,审查员认可了这一修改并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结合其他修改对审查意见进行了答复,最终获得了授权。

案例2

发明专利申请号CN201510816639.1,专利名称“空调回风面板以及设置有该回风面板的空调”(以下简称“申请2)。

参见下面图6-7申请2权利要求1为:

1、一种空调回风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固定的主面板(1)和至少一个可伸出-收回的活动面板,至少一个所述活动面板通过驱动连接组件(2)连接在所述主面板(1)上;当所述活动面板伸出时所述活动面板和所述主面板(1)之间形成回风口,当所述活动面板收回时所述活动面板和所述主面板(1)形成闭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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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1(CN204629955U)公开了一种空调室内机和空调室内机的回风面板,如图8所示,回风面板组件100包括面板本体10、可移动的格栅20和可活动的导风条30,当格栅20位于第二位置时,格栅20大致呈横向设置,此时可以形成回风口;当格栅位于第一位置时,格栅20可以盖合在第一回风口11上,第一回风口11可以被封住即形成闭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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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员认为申请2和对比文件1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相同灰尘堆积问题,并产生相同避免灰尘堆积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规定的创造性。

在答复上述审查意见的过程中,通过分析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的格栅20设置于回风面上且位于第一回风口11处,并且格栅20可绕着面板本体10的长度方向延伸的轴线旋转。然而,申请2公开的活动面板伸出时与主面板之间形成回风口;活动面板收回时与主面板形成闭合面,活动面板伸出时能正常回风,活动面板收回时能避免灰尘堆积、节省空间。

申请2与对比文件1的实际区别是:对比文件1公开的动面板相对于固定面板进行转动,以实现开合。申请2公开的固定面板与活动面板沿直线方向做伸缩运动,以实现开合。

由于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是活动面板“可伸出-回收的”设置在固定面板之上,而这个“可伸出-回收”为上位概念,该“可伸出-回收”包括但不限于转动方式、沿不同方向的移动方式等。如果仅仅将答复点落在“可伸出-回收的”和“转动”进行争辩,存在一定的难度。

为此,根据申请2中说明书文字记载或者附图记载,把权利要求1改成“沿直线方向做伸缩运动”后,再说明新权利要求1的特征与对比文件1的“转动连接”不同。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与对比文件1中将可移动的格栅20和可活动的导风条30作为动面板并可相对于固定面板进行转动的技术方案相比,申请2固定面板与活动面板沿直线方向做伸缩运动,是能够从根据附图直接、毫无疑义得到的,且直线伸缩开合方式比翻转开合方式,更节省空间。

因此,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在权利要求中增加了“至少一个可沿直线伸缩的活动面板”这一技术特征,并结合其他修改对审查意见进行了答复,审查员认可了这一修改并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最终获得了授权。

、案例总结

1、应当结合说明书文字内容和附图内容来整体理解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专利保护技术方案。

2、如果说明书文字没有对说明书附图的某些局部结构和相应技术效果进行体现或者描述,但是当该技术特征可以作为区别技术特征时,可根据说明书附图,将该技术特征提取出来并进行创造性答复。

3、如果说明书文字中对说明书附图的某些局部结构和相应技术效果没有进行详细描述,但是利用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和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附图直接、毫无疑义得到,并准确无误地得出附图中未标记结构的技术特征,推断出该技术特征相应的技术效果,可将该技术特征转化成文字并进行创造性答复。

4、要谨慎对说明书附图所公开内容的过度解析,只有能够从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特征才属于公开的内容,由附图中推测的内容,或者具有多种实施方式并非单一实施方式,或者仅仅是从附图中测量得出的简单尺寸及其关系,不应作为已公开的内容。

5、回到撰写,专利代理师在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时,一定要对主要发明点及直接相关的部分进行附图展示,以及对未来有可能争辩的从权等次要发明点配置附图进行补充,同时针对这些附图进行全面且充分的文字描述说明,从而客观、细致、多角度、整体全面展示完整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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