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审查意见“薄弱”环节,寻找创造性答复切入点

发布时间: 2022-05-30

作者:张昊 专利代理师

引言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是一名合格的专利代理师的必备技能。大多数审查意见都会涉及到创造性问题,那么如何快速找准创造性答复的切入点呢?

笔者认为,既然是针对审查意见来进行答复,那么顺着审查意见的逻辑结构来寻找其可能存在的逻辑“漏洞”是寻找创造性答复切入点可供考虑的策略。

审查意见逻辑结构拆解

中国专利审查意见中的创造性评述基本是按照“三步法”的思路给出的,具体地,其步骤大概为:

Ø 明确申请人的权利要求主张

Ø 申请的事实认定

Ø 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事实认定

Ø 确定区别技术特征

Ø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的进一步评述

在这样的评述结构中,最容易出现逻辑“漏洞”的部分就是对于区别技术特征的进一步评述部分。为了得出区别技术特征相对现有技术没有创造性贡献的结论,审查意见的评述中容易出现逻辑“漏洞”之处大多在以下方面:

确定区别技术特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

确定区别技术特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得出区别技术特征相对现有技术有无创造性的最终结论的基础,为了使后续的评述逻辑严谨,通常审查意见中确定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较为宽泛,而且会更加贴近对比文件中相应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那么,如此确定出来的技术问题有时会偏离区别技术特征在本申请中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因此,答复创造性的关键切入点之一就是核对审查意见中确定的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正确。

下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用于测量物体的方法,包括:

接收计算机生成的三维虚拟参照物,其中,所接收的虚拟参照物是基于所述物体的模型图生成的,并且所述虚拟参照物包括所述物体的精确坐标,其中,所述精确坐标包括至少一个离散点的坐标;

获取所述物体的至少两个图像,其中,所获取的至少两个图像是利用至少两个不同的摄像头获取的;

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图像确定所述物体上的至少一个离散点的三维位置,其中,所确定的三维位置与所述计算机生成的三维虚拟参照物在相同的坐标系中;

确定所述虚拟参照物上相应的离散点坐标;以及

基于所获取的图像上的至少一个离散点的所确定的位置和所述虚拟参照物上的相应的精确坐标,计算所述物体上的至少一个离散点的绝对标度位置。

针对该权利要求1,审查意见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为D1US2015139535A1),并且做出了如下评述:

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D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利用至少两个不同的摄像头获取图像。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简化测量步骤。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D1己公开了相机从不同视点捕获对象的多个2D图像;在此基础上,为了简化测量步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难想到设置多个摄像头从不同方向获取图像。

在该审查意见中,为了得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区别技术特征的结论,同时为了贴合对比文件中相关特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审查员将区别技术特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为简化测量步骤。

申请人/代理师在寻找答复切入点时,首先应该核对确定的技术问题是否正确。

在核对时就可以发现,本申请中明确公开了“大量的摄像头增加了测量的覆盖范围和准确性”。可见,区别技术特征在本申请中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测量覆盖范围和准确性,而与简化测量步骤无关。

因此,通过核对审查意见中确定的区别技术特征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正确可能是找到创造性答复切入点的有效策略之一。

认定区别技术特征属于常规设计时

在很多情况下,区别技术特征在审查意见中容易被评述为常规设计,而申请人/代理师在面对这样的审查结论时较难找到合理的理由进行争辩。

笔者认为,在核对将区别技术特征认定为常规设计是否合理时,可以通过还原申请中设置该区别技术特征的整个发明构思来进行,即,确定申请中设置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动机是什么,通过起到何种作用实现何种效果。

常规设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可能能够进一步做出的技术改进,本质上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范围而不是认知范围。在对比文件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做出常规设计是需要技术动机的。在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本身获得相应的技术动机,则显然不会做出相应的技术选择。

下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流变仪设备,其包括:

套筒,所述套筒具有内部空间;

圆柱形浮子,所述圆柱形浮子设置在所述套筒的所述内部空间内并且联接到浮子轴的第一端;

十字弹簧枢轴,所述十字弹簧枢轴联接到所述浮子轴的第二端;

臂,所述臂联接到所述圆柱形浮子并且从所述圆柱形浮子径向突出;以及

线性致动器,所述线性致动器联接到所述臂,

其中,所述十字弹簧枢轴限定被配置为旋转至少2°而没有偏移的旋转中心。

在审查意见中,将特征“所述十字弹簧枢轴限定被配置为旋转至少2°而没有偏移的旋转中心”认定为常规设计。

在寻找答复切入点时,应当核对将该区别技术特征认定为常规设计的结论是否站得住脚。

在核对时就可以发现,本申请中明确公开了特征“所述十字弹簧枢轴限定被配置为旋转至少2°而没有偏移的旋转中心”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限定旋转角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弯曲带(例如,图5中的弯曲带201203)的交叉从旋转中心明显偏离,从而实现精确的力或扭矩测量。换句话说,由于十字弹簧枢轴是由两个交叉的弯曲带构成的,因此需要限定旋转角。因此,限定旋转角与十字弹簧枢轴的构造紧密相关。相应地,如果十字弹簧枢轴的结构没有两个交叉的弯曲带,本领域技术人员就没有动机去限定旋转角。

 

本申请中的图5

那么,在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到弯曲带结构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不会限定与之相关的旋转角。因此,将本申请中的特征认定为常规设计是不合理的。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本申请中设置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动机在于,在十字弹簧枢轴的结构包括两个交叉的弯曲带的情况下为了实现精确的力或扭矩测量,需要限定与之相关的旋转角。那么在对比文件中没有涉及这种结构的十字弹簧枢轴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是没有任何技术动机来做出这样的常规设计。所以,核对审查意见中对常规设计的认定是否正确的一种有效思路在于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会在对比文件的基础上有动机做出常规设计。

因此,通过核对审查意见中对常规设计的认定是否正确也可能是找到创造性答复切入点的有效策略之一。

认定对比文件的结合能够得到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

当审查意见中利用多篇对比文件进行评述时,逻辑“漏洞”可能出现在多篇对比文件的结合上。审查意见中指出的结合有时是一种事后诸葛式的结论,没有合理地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考虑这种结合的可行性。

那么,在面对利用多篇对比文件进行评述的审查意见时,应当核对多篇对比文件的结合是否能够得到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下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传感器组件(2),被配置为在包括电动马达(70)和流体泵(30)的泵组件中执行故障检测,其中,所述传感器组件(2)包括壳体(4),所述壳体(4)被配置为附接到设置在所述泵(30)中的孔中,其中一个或多个振动感测元件(16)被布置在所述壳体(4)中,并且所述传感器组件(2)包括计算单元(84)或者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而连接到布置在所述壳体(4)外部的计算单元(84),其中,所述计算单元(84)被配置为接收来自所述振动感测元件(16)的传感器信号(V1V2V3),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84)被配置为执行计算并由此基于所述一个或多个振动感测元件(16)提供的传感器信号(V1V2V3)检测马达轴承故障和空化。

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区别技术特征“所述壳体(4)被配置为附接到设置在所述泵(30)中的孔中,其中一个或多个振动感测元件(16)被布置在所述壳体(4)中”被D2CN104114873A)公开,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整个技术方案被D1CN101636589A)和D2的结合公开。

在寻找答复切入点时,可以考虑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能够通过结合这两篇对比文件来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在核对时就可以发现,本申请中明确公开了,之所以将传感器组件的壳体设置在泵中的孔内,是为了设置在壳体内的振动感测元件能够以足够大的幅度检测到由故障的马达轴承产生的振动信号和空化在泵的吸入侧的情况下产生的信号,从而解决利用单个传感器组件来检测马达轴承故障和空化的技术问题。

D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泵壳体更易于制造,从而节省生产成本,基于此,D2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具有压差传感器的接收部的泵壳体。可见,D2仅仅公开了一种具有传感器接收部的泵壳体,这种泵壳体提供了一种传感器的安装结构和安装位置。因此,区别技术特征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与D2中的不同。

另外,D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尽早地检测到马达故障,特别是轴承磨损或者泵机组中叶轮的磨损或者污染等故障,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D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无法获得将解决泵壳体制造成本相关技术问题的D2应用到要解决检测故障相关技术问题的D1的技术启示。也就是说,基于D2的公开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获得更改D1中的泵壳体的结构并且还要将传感器的组件设置在泵壳体的接收部中的技术启示。

因此,在核对对比文件的结合是否能够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时,从区别技术特征在各个对比文件以及本申请中所起到的技术作用入手,可能能够较为容易地确定结合是否合理。

结语

从审查意见评述中容易出现逻辑“漏洞”的地方着手,能够较为直接地找到答复创造性问题的切入点,而且通过发现审查意见中存在的逻辑“漏洞”而找到的答复切入点往往能够使得争辩更有针对性,更具说服力,从而提高答复的成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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