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证书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1-09-28

作者:陈艳    流程业务管理部

专利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每项发明都来之不易,一件发明专利通常需要3到5年之久才可能获得专利权。而专利证书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给专利申请人的法律证明文件,它记载了发明创造的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发明人姓名、授权公告日以及授权公告号等信息,对于专利权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只下发一次的专利证书,如果意外丢失或损坏怎么办呢?

《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规定:专利证书遗失的,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不予补发。如果专利证书意外丢失,专利权人如何证明自己的权利呢?笔者在此列举两类文件供专利权人参考。

一. 专利证书副本

如果一件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同时请注意: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办理条件:

1. 只有颁发专利证书时其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共同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申请办理专利证书副本;

2. 共同专利权人应当在享有专利权期间办理该副本;

3. 专利权失效后或者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办理所需材料:

1. 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 共同权利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途径:请求人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在线提交请求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非电子申请的用户,则需要通过当面或邮寄的方式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的代办处办理。

办理所需费用:官费CNY30/份。可以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窗口缴纳(专利局或代办处)、邮局或银行汇付方式完成。二. 专利登记簿副本

什么是专利登记簿呢?专利登记簿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的专利档案。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由此可见,专利登记簿上法律状态和信息同样具有说服力,专利登记簿不能随时取出查阅,但专利权人需要用的时候,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办理条件:任何公众均可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办理;

办理所需文件: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办理途径:请求人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在线提交请求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非电子申请的用户,则需要通过当面或邮寄的方式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的代办处办理。

办理所需费用官费CNY30/份;可以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窗口缴纳(专利局或代办处)、邮局或银行汇付方式完成。

综上可见,纸件证书丢失或破损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办理上述文件。同时,受全球疫情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授予的专利已统一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件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电子化,既满足了申请人、代理机构多样化的应用需求,又节省了等待纸件的邮寄时间,极大缩短了获取纸质证书的周期,非常方便。当然,如专利权人有需要,也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免费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上述内容为笔者在实际工作经验中总结,仅供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参考。在实际作业中,请以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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